安化: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让“阳光”与检察同行
2022-03-25 13:17:25
来源:法制周报 | 编辑:李林俊 | 作者:谌 微 周 萍 | 点击量:10055

法制周报讯(记者 李翔 见习记者廖悠悠 通讯员 谌 微 周 萍)为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,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,3月24日上午,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对谌某某、李某某等6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举行公开听证,邀请人民监督员、律师、安化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水产养殖推广专业人员参加。
听证会上,案件承办人分别对六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刑事部分的案件事实、法律适用等情况作具体阐述,提出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及理由。认为:六起案件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犯罪情节轻微,犯罪嫌疑人积极配合案件调查,自愿认罪认罚,两名有渔获物的嫌疑人主动悔罪,自愿购买鱼苗在其破坏水域进行增殖放流,根据“少捕慎诉慎押”刑事司法政策,拟对6人作相对不起诉决定。
听证人员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,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处理的决定。听证员龚二成说到,“虽然检察机关作出拟不起诉的决定,但是希望犯罪嫌疑人能够以后不再犯,并且加强宣传,以身作则。”
最后,几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行为深刻忏悔,诚恳悔罪,并感谢检察院拟对其作不起诉处理,给其洗心革面、回归社会的机会;并表示今后将遵纪守法、吸取教训、自觉保护生态环境,成为守护一江碧水的“守河人”。
此次听证会充分听取了听证员的意见,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在公开评议中让当事人对其行为的违法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,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。下一步,该院将继续努力发挥公开听证程序的制度价值,按照《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》,对符合条件的案件,增加组织召开听证会次数,主动接受监督,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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